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公开出让公告

潮公易网[集](2024) 01号

经潮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南陇经济联合社委托,决定以网上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范围:

地块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挂牌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FTNL2024-01

潮安区凤塘镇南陇村吴厝工业区

5698.34平方米

工业用地

1.6-4.5

30%-60%

10%-20%

421.68

210.84

10

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四至范围见拟出让地块红线图。

二、上述土地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有关土地使用条件详见“安建规条〔2024〕三旧集2号”。

土地估价备案号:4418024BA0095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

四、产业类型及投资强度等要求:

1、投资强度等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项目的固定投资强度及亩均税收应符合《广东省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工作指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2号)要求。

2、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节能要求。

3、开发建设及期限要求:宗地建设项目应在按上述交地标准交地后1年内动工,动工后3年内竣工。具体开工、竣工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4、其他要求:本宗用地地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529万元,该价值款不列入土地出让价款且不参与竞价,但必须由竞得人一并承担,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相应的价值款,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需按“安府办函﹝2024﹞287号”文要求实施全面改造。地上建(构)筑物权利人已书面同意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按照以上评估款额支付补偿款后,上述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处置。

五、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查询。

六、联系方式

1、交易中心电话:(0768)2393317

2、委托方电话:18507682567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3日